2018年9月15日,山东瑞烨法兰有限公司根据法兰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严格依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等要求组织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对本项目废气、废水部分进行了验收。
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山东瑞烨法兰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山东鲁控检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表的编制单位—济南敏诚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两名专家组成(名单附后)。验收工作组听取了建设单位项目环保执行情况和验收监测单位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汇报,现场检查了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情况,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山东瑞烨法兰有限公司位于章丘市官庄街道办事处任家村工业园,是一家以锻造加工为主的企业,主要进行法兰的生产和加工。该公司共有两座厂区,即南厂区和北厂区。南厂区于2016-2018年进行了法兰盘机加工项目和燃煤炉改天然气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和环评验收手续,并取得了章丘市环保局验收批复(章环建验[2016]57号和章环建验[2018]6号)。
本项目为法兰生产项目,位于北厂区,建设性质为改扩建,该厂区占地面积3960m2,建筑面积2130m2,设有锻造车间、机加工车间、仓库、下料车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和办公室等,项目设有员工30人,每天工作8小时,年运营320天,碳钢法兰年产能3000t。本次验收范围为北厂区的生产及环保设施。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该项目于2004年11月建成并投产,属于未批先建,据济南市章丘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济章环罚告字2017092236P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济章环听告字2017092236P号)、《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济章环违改字2017092236P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济章环罚字2017092236P号)等文件要求,责令企业停止生产,并处以罚款。企业目前积极接受环保处罚,缴纳了罚款,并积极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2018年8月,山东瑞烨法兰有限公司委托济南吉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山东瑞烨法兰有限公司法兰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8月10日,济南市章丘区环境保护局以章环报告表[2018]757号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
受山东瑞烨法兰有限公司委托,济南敏诚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的编制工作,山东鲁控检测有限公司承担此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接受委托后,济南敏诚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8年08月12日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项目区域进行了现场勘查和资料收集,编制了验收监测实施方案,山东鲁控检测有限公司于2018年08月15日至08月16日对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
(3)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山东瑞烨法兰有限公司法兰生产项目”(北厂区)有关的各项环保设施和环保措施。
二、工程变更情况
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相比,无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二)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天然气加热炉烟气和开关炉及锻件冷却产生的烟尘。项目共设置4台天然气加热炉,配套建设两套SCR脱硝设施和两根15m高排气筒(P1、P2)。每两台天然气加热炉共用一套SCR脱硝设施和一根15m高排气筒。开关炉及锻件冷却产生的烟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车间内安装排风扇。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夹板锤、空气锤、锯床、车床、钻床、天然气炉等设备,采取了厂房隔声、减振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包括废下脚料、氧化铁皮和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废催化剂、废包装桶。其中,废下脚料、氧化铁皮外售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企业已建设了一座10m2的危废暂存库,用于储存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全部委托山东中再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置。
(五)环境管理
公司设立了环保管理机构,环保规章制度较完善。
(六)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危废库、化粪池等采取了防渗措施,能够达到防止污染地下水的目的。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气
有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表明:1#排气筒中SO2最大排放浓度16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2kg/h,NOx最大排放浓度86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11kg/h,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7.5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1kg/h;2#排气筒中SO2最大排放浓度1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1kg/h,NOx最大排放浓度8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4kg/h,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7.1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3kg/h,均能够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要求(SO2 50mg/m3,NOx 100mg/m3,颗粒物10mg/m3)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SO2 2.6kg/h,NOx 0.77kg/h,颗粒物3.5kg/h)。1#、2#排气筒的烟气黑度均能够满足《山东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3)表2标准(林格曼黑度级数≤1级)。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表明:下风向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测最大值为0.262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要求(1.0mg/m3)。
2、噪声
项目夜间不生产,仅对昼间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测结果表明:4个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点位两天共监测16次,东厂界、西厂界和北厂界的昼间噪声监测结果为:57.7-59.7dB(A)之间,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南厂界的昼间噪声监测结果为:66.6-66.8dB(A)之间,可见,南厂界昼间噪声超标,最大超标6.8dB(A)。南厂界昼间噪声超标主要是由于项目距离夹板锤较近所致。
项目周围最近敏感点为西北侧650m的任家寨村,项目仅白天生产,夜间不生产,夜间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因此项目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较小。
3、固废
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包括废下脚料、氧化铁皮和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废催化剂、废包装桶。其中,废下脚料、氧化铁皮的产生量分别为15t/a、3t/a,外售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4.5t/a,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企业已建设了一座10m2的危废暂存库,用于储存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废催化剂、废包装桶产生量分别为0.05t/a、0.05t/a、0.05t/a、0.2t/5a、0.02t/a,全部委托山东中再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置。
4、总量控制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内的化粪池,由周边农户定期清运,无废水外排,因此无需进行COD、氨氮总量指标的申请。
根据废气监测结果计算得到,本项目实施后SO2排放量0.087t/a,NOX排放量0.43t/a,烟尘排放量0.038t/a。。
5、施工期及试运行期间,当地环保部门未收到相关环保投诉。
五、验收结论
根据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批复以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和现场检查结果,项目环保手续完备,技术资料齐全,废水、废气部分外排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符合环保验收条件,可以通过环保验收。
六、建议及后续要求
1、进一步加强设备噪声管理,尽可能减少厂界噪声;健全环境管理机构,完善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强化生产过程中环保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建立环保台账及设施运行记录,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各项污染物实现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完善并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对不具备自行监测能力的内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监测工作;按照《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要求进行环境信息公开。
3、完善生产车间的现场管理;
4、按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噪声和固废环保设施经主管环保部门验收后,项目可正式投入生产运行。
附:山东瑞烨法兰有限公司法兰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专家组
山东瑞烨法兰有限公司
验收组
2018年09月15日
附:
山东瑞烨法兰有限公司
法兰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专家组
马保民 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高级工程师
郑显鹏 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评审中心 工程师